公司已连续四年保持经济效益增长,2003年被江津市委宣传部授予文明单位称号,2004年、2005年均被重庆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协会授予不错会员单位称号,2005年被重庆市建委先后授予文明单位、诚信企业称号。
每次使用获准批准的公司名称时,都必须同时加上必需的声明“每家加盟店独立拥有和运营”。所有例外的情况都必须事先获得品牌房地产加盟书面认可。“每家房地产加盟店独立拥有和运营”是条必须的声明,必须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和《营业规范手册》所规定方式,添加到加盟商的所有合同、协议、文具、传单、宣传小册子、业务卡、录像带、胶片、推广材料及广告中,以及所有其他出现在任何媒体上的涉及到不动产交易的文件或信息中。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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