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以来,“贡”牌西湖龙井被称为“贡字龙井”,因其为贡品而得名,它在民间的确切诞生时间已经无法考证。1986年由当时的“杭州西湖龙井茶叶公司”正式申请注册以来,“贡”牌西湖龙井茶已连续5次被评为“浙江省知名商标”、4次获得“浙江省品牌”称号,多次在国际和全国性名茶评比中获金奖。在龙井茶类品牌中,“贡”牌是迄今为止单独的“品牌”,也是单独的用茶和礼品茶。因此,“贡”牌西湖龙井茶可以堪称是茶叶的先进品牌。
为了保护西湖龙井茶这一资源型产业,遏制假冒产品的泛滥,和地方政府都做了不懈的努力。2001年4月杭州市人大了《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同年10月质监总局发布第28号公告,正式对西湖龙井茶实施原产地保护。2002年1月16日,质监总局批复杭州西湖龙井茶叶有限公司使用原产地域产品标识,从而使“贡”牌成为西湖龙井茶中优先个受到保护的民族品牌。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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